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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新达印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股权分配方案》,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16年半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在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0804万股的基础上,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含税)500万元;税前扣除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限制性股票和初始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送450万元;对非股权分置改革、非初始限制性股票和非限制性股票持有的个人股息,按不同税率征收股息税,每10股征收500万元。股权登记日之后,根据投资者持股减少情况,按照实际持股期限缴纳税款;持有非股权分置改革、非初始限制性股票和无限制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征收不同的税率。税率为甲;对于qfii和rqfii以外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不在所得发生地由纳税人代扣代缴。).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注:根据先入先出的原则,持股期限是根据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计算的。如果股票持有时间少于一个月(包括一个月),将按每10股支付税款。如果您持有股份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您将每10股缴纳0.50万元的税款;如果你持有股票超过一年,你不需要缴税。】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第二,记录日期和除息日

本次股权分配的记录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除息日期为2016年9月2日。

三.股权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目标为:2016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权益分配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将于2016年9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本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股权分置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期:2016年8月24日至登记日期:2016年9月1日),如因被分配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委托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V.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子纬路288号联系人:林春娜

电话:0572-2619936传真:0572-2619937

特此宣布!

浙江美新达印染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标题: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