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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海粪肥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海集团”)的来信,获悉泰海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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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的累计质押
截至公告日,泰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2,88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8%。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质押股份1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5%,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10%。
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公司与泰海集团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和《变更利润补偿方式补充协议》,交易对手泰海集团承诺烟台泰海曼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将实现2015年至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389,191,900元。如果经审计的承诺利润未能在利润预测的承诺期内达到,作为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手,泰海集团应以其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如果投入资产的实际净利润不符合上述承诺,泰海集团将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如果泰海集团持有的泰海核电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利润专项审计意见中确定的净利润,泰海集团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量的泰海核电股份,泰海核电将以1.00元的名义回购不足部分并予以取消。
泰海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质押及冻结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绩效承诺股份补偿,股份质押可能存在影响绩效补偿的潜在风险。如发生业绩承诺补偿,泰海集团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回购质押股份,或通过累计未分配利润、转让下属企业股权等合理融资方式,确保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
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供参考的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宣布
泰海马诺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