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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27日,深圳市索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兴义先生的通知,要求将部分股份进行发行和质押。详情如下:
一、质押的解除
2016年7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肖兴义先生向招商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10,206,100股股份(均为首只人类限售股),办理登记手续。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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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质押
2016年7月2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兴义先生将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均为第一人限制性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区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个人贷款质押担保。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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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质押期间,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等股东权利以及相关股份的表决权仍由肖兴义先生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肖兴义先生持有公司8874.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49%;本次发行及再质押后,肖兴义先生质押公司股份62,451,400股,占股份总数的70.37%,占股本总数的34.12%。公司累计冻结股份28万股,占总股本的0.15%,占总股份的0.31%。除上述质押股份和司法冻结外,肖星还持有公司股份,其他权利不受限制。
特此宣布
深圳市索灵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