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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只有当直接税取得进展时,这一轮税制改革才能产生效果
本轮税制改革已启动近三年,税制改革涉及的六大税种:增值税和资源税已经开始改革,而环保税和消费税也在逐步推进,而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越来越期待通过财税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经济增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整体改革的突破口。我相信,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到位,体制机制的活力将得到有效激发,必将对下一步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作为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一部分,今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并以现行的排污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税额的下限,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征税。
专家认为,随着环境保护税的出台,一方面,大幅度加强征收将为国家环境保护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的实施;另一方面,它将鼓励企业积极追求节能减排,加快环保投资,间接加速上游产业优胜劣汰,鼓励僵尸企业退出。
同时,当前消费税迎来了改革的窗口,围绕纳税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的调整有望加快。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高端消费品和高端服务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将从生产转向零售。
消费税目前是一项中央税收。2015年,中国国内消费税总计10542亿元,占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是中国第四大税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宣布,调整后的化妆品消费税政策将取消普通美容化妆品消费税,将进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从30%下调至15%,同时将“化妆品”更名为“高档化妆品”。更名后,收藏范围包括高档美容化妆品、装饰化妆品、高档护肤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专家认为,完善消费税制度,促进社会消费健康发展刻不容缓。消费税范围的调整应与时俱进,增减挂钩,甚至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纠正“越位”,弥补“缺位”。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直接税改革的效果尚未显现。
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在中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中,间接税占70%,直接税占30%,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发展。因此,建议的税制改革路径是提高直接税比例,降低间接税比例。只有当直接税取得进展时,才能认为当前的税制改革已经开始产生效果。
高培勇认为,房产税应该在个人所得税之前开征。当时,预计基本框架将于2017年形成,税收将于2018年或2019年开始征收,但现在似乎已经停滞。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被推到了房地产税的前面,两者的排名发生了变化: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制度是第一位的,而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后位的。无论如何,他们还处于设计或立法阶段,还没有进入日常生活。
标题:税改步入深水区 直接税改革将成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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