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6字,读完约2分钟
楼继伟在担任财政部长的最后一次公开声明中谈到了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和其他改革。
虽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已经多次调整,但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分之二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中低收入工薪家庭。个人所得税已降为“工资所得税”的说法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税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总的来说,继续提高起征点,从分类到综合征收已经成为公众所希望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正式实施,当时起征点是800元。自2011年9月以来,五年前的免税额度已增至3500元。近五年来,基本生活费用有了很大提高,五年前的免税额已经不适应现实。NPC和CPPCC的一些代表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一些专家建议建立标准扣除的动态调整机制。除正常的年度调整机制外,当价格上升到一定水平(例如5%)时,相应的调整机制将启动,而不是等到第二年。
另外,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所得税、混合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中国是少数几个采用分类制度模式的国家之一。这种模式符合简单税制的原则,但逐项征税使一些高收入人群通过分权来规避多样化的高收入税收,最终导致社会上高收入人群税负轻、低收入人群税负重的现象。这也是“工资所得税”所反映的一个问题。有鉴于此,目前我国已经确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多种收入相结合、统一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建议,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即首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合并,使劳动所得能够得到同样公平的税收待遇,同时建立特殊的扣除制度。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仅要考虑基本生活费用,还要考虑一些对生活费用有直接影响的大额支出,如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费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大额教育支出、大额医疗支出等。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社会每个成员都有直接影响。10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制度,并设定了2020年的目标:“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工资所得税”回归源头的路径和方向越来越清晰,让我们共同期待。
标题:“工薪所得税” 回归本源路径渐清晰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9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