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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各种网上支付和汇款的使用激增,传统的银行业已经无法满足网上结算的爆炸性需求。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网络信用中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极大地促进了经济贸易的发展,但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背后隐藏的洗钱风险也日益凸显,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监管已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三方支付的潜在洗钱风险
(1)客户身份和交易背景可能是虚假的。客户身份和交易背景是银行判断客户资金交易是否正常的最基本依据。然而,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任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人都可以成为他们的用户,而无需经过严格的身份审查。对于一些想隐藏真实身份的用户,他们可以通过出租甚至窃取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第三方支付机构无法验证注册用户的真实性。同时,对于收款人来说,第三方支付实际上提供了虚拟商户pos服务。付款人的虚拟账户被刷过之后,收款人就可以拿到钱了。在第三方支付中,交易只能通过付款人和收款人的确认程序来完成,交易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由于没有有效的实名认证和交易背景确认,商业银行很难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识别和判断资本交易的性质。
(二)分离银行与交易双方的联系,为资金转移提供隐蔽渠道。当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结算业务时,银行在整个过程中能够掌握的交易过程被分割成两个看似不相关的交易,银行无法确定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资本流动的角度看,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上是作为买卖双方的“卖方”和“买方”而存在的。银行只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指令将资金从客户账户转移到支付中介的账户,然后最终通过支付中介进入目标账户,因此银行无法确定买卖双方的真实关系。此外,第三方支付机构整合了不同银行之间的支付方式,资金可以在不同银行机构之间快速转移。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极大地阻断了资金交易的流动,切断了银行资金对客户的可追溯性。
(3)为信用卡兑现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当第三方支付用户取消交易并要求退款时,资金的返还并不遵循“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收款账户可以选择之前绑定的账户或临时重新选择返还账户,这为信用卡通过虚拟交易兑现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渠道。
(4)一些跨境支付不在监控范围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互联网用户对海外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跨境业务取代了传统的个人银行外汇业务,实现了资金的变相跨境支付。在跨境支付业务中,只要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找到足够的境内外资金需求,就可以通过境内外资金的余额和两地之间的余额方式完成跨境支付交易,无需跨境资金流动。支付机构作为两笔拆分交易的发起者,可以方便地利用两地平衡的方法,人为地改变资金流向,从而将收到的境内汇出资金转入汇出境外的境内目标账户,使银行基本上无法监控这部分跨境资本交易。
第三方支付引发洗钱风险的原因
(1)反洗钱监管困难。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特点是用户数量大、交易种类多、资金流动快。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注册用户已超过7亿元。根据易观国际智库的最新数据,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非金融支付行业各类支付服务的整体交易规模达到6.39万亿元。如此大的交易量,加上便捷的网上交易渠道,给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管带来了困难。
(2)支付机构自身反洗钱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网络身份识别机制不完善,洗钱者很容易跳过身份审查。只要虚拟账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账户之间的资金转账就可以方便、隐蔽地实现,监管部门很难获得交易双方的准确身份信息;另一方面,从第三方机构依靠服务费盈利的模式来看,依靠虚假交易进行第三方支付交易可以给商家带来比依靠普通支付收取的更高的服务费,这对于一些急于摆脱盈利困境的支付机构来说不是一个小的“诱惑”,主观上限制了一些商家监督用户防范洗钱风险的积极性。
(三)制度约束有待完善。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的结算方式,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作为非金融机构,我国目前的反洗钱监管体系相对薄弱,其约束机制不到位,跟不上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相关建议
(1)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反洗钱体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虽然2010年6月央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带入了法制化阶段,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的洗钱方式层出不穷,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体系迫在眉睫。第三方支付平台应根据自身洗钱风险和业务特点,逐步形成独特、易于实施的内部控制风险体系,使网络反洗钱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效开展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虚拟账户时,必须遵循实名制原则,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对股票账户进行实名认证,检查收款人的经济行为是否合法,交易文件是否真实,杜绝犯罪分子。伪装成商家虚拟交易,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应根据虚拟账户和相应银行账户的交易特点设计可疑交易报告程序,实时监控支付交易,及时报告洗钱高风险交易;按照外汇管理规定,监控购汇、付汇、国际收支申报等跨境支付交易,防止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动成为“网络地下银行”。
(3)促进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没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无论是哪种支付平台,其资金转账和商品交易,无论是通过平台储备资金直接操作还是通过银行卡支付,都需要与商业银行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绑定,这无形中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流程起到了监管作用。目前,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一旦支付到第三方平台的储备基金账户,银行实际上无法控制具体的资金流向。这就要求我行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建立一套精确的资金去向数据库,使商业银行的账户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储备资金账户紧密相关,及时了解资金动向,分析数据库中生成的数据,并立即提取双方的交易记录进行密切监控,防止洗钱事件发生。
标题: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及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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