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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9日
1公告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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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民生、金融、稳定、增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a股基金市场,简称“民生兴利”。
(2)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或场内方式购买和赎回基金的a股,而丙类股只能在场外购买和赎回。
2认购和赎回业务的处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仓期为每个平仓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不接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仓期以外的日期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的首次平仓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3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1日。基金首次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仓期为2016年8月11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17日和2016年8月18日。自2016年8月19日以来,基金已进入第二个休市期。在休市期间,基金将不会处理认购及赎回业务。
如果开仓期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使基金无法继续开仓申购和赎回业务,开仓期时间的计算将暂停。从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消除后的第二天起,开仓期将继续计算,直至基金合同对开仓期的时间要求得到满足,即保证每个开仓期至少达到5个工作日。
2.2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宣布暂停认购和赎回业务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新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酌情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日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订阅业务
3.1认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购买该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在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果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股息再投资转移到持有基金份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2订阅率
基金的a股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c类基金股票不收取认购费。在基金的营销、销售和注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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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同一天或另一天进行多次购买的,应按每次购买的相应费率等级分别收取费用。当有效申购金额需要通过比例配售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确认金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额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期间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应当一次性赎回。在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赎回,每次赎回不得少于100股。若因巨额赎回而延迟赎回,赎回处理和支付方式将参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巨额赎回或持续巨额赎回的条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认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率
本基金的甲类及丙类基金股份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财产中应当包含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额25%的部分,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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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资者在市场外认购和在基金开仓期外购买的持股时间以实际持股时间为准;投资者在市场上认购,在基金开放期间在市场上购买,在市场上购买,并将其股份转入场外赎回的,其持股时间自股份转入场外赎回之日起计算。
现场赎回率为固定价值的0%,赎回率不根据持股时间设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赎回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赎回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地为通过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开展基金推广活动。)。在基金推广活动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适当降低基金赎回率。
5 .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不会开设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6基金销售组织
6.1场外销售组织
1.直销机构
该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加拿大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西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电话:0755-23999809,传真:0755-23999810,联系人:汤敏。
投资者如需办理网上直接交易,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msjyfund,参照《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2.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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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现场销售组织
本基金的上市销售机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市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市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媒体披露开市日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民生银行定期顺利开通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申购、赎回等相关事宜。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的详情,可在基金经理或相关机构的网站上查阅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我公司。
2.基金的开放期为每个关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5-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模式,投资者可以申请基金份额认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在开盘期间未赎回的股票将自动转入下一个收盘期。在开仓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导致基金不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按时开仓或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业务的处理期限并予以公告。
3.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是基金的首个开放日,即开放日内每个工作日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于2016年8月18日15: 00后暂停,直至下一个开放日。届时将不会有进一步的宣布。
4.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在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或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拿大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电话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宣布。
民生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
标题: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8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