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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改共有6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流通。
●本次股改中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24日。
●本次上市后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37,047股,其中股权分置改革后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000股,2012年发行了33,435,047股限制性股票。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信息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7日经相关股东大会批准,自2006年5月25日备案之日起实施,2006年5月29日实施后首次恢复交易。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额外对价:是
根据本公司大股东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以先发生者为准),对价支付一次(该承诺在对价支付完成后自动失效):
1.重庆百货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低于10%。
2.重庆百货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8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所有具备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并在满足追缴条件后追加执行对价记录日,按现有流通股每10股0.2股的比例支付。按照现有流通股每10股0.2股的比例,增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102万股。当公司实行资本公积增持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以相同比例减持股份时,当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的股份总数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对价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当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因原非流通股股东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售股而发生不同比例变化时,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将保持不变,但每10股0.2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将及时履行。
公司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年均增长率高于10%,2006年至2008年财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不符合对价回收条件。
2.本次上市流通中限售股股东在股改中的相关承诺和表现
公司主要股东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如果重庆百货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低于10%,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会上市流通。
(2)如果“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6-2008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在股份回购实施后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3)如未触发退股承诺,则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前款承诺期限届满后,如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在12个月内通过上市出售其股份,出售后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不得低于重庆百货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最低减持价格不得低于7.5元/股(如有分红、配股、 从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卖出股份期间,资本公积转为股份及其他除息发行,价格按除息处理)
本次申请上市的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信守承诺,在限购期内没有解除限购、减持股份。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公司股本和股东持股的变化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公司股本数量是否发生变化:是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限售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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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流通股的上市数量按照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的股本减去发行新股和回购股份前的股本总额计算。
(1)201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批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宇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批复》(黎[2010]1879号),批准公司向重庆市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宇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共发行169元。201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证券本公司向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3,146,985股股份,向新天宇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5,946,433股股份,共登记169,093,418股新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天宇湖景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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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批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2013]1136号),批准公司向重庆交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33,435,047股新股。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发行33,435,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重庆贸易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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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股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转让(或拍卖)股份而发生变化
这是限制性股票的第11次上市,前10次上市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向大股东偿还了对价。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以下公告:
专业2007-015,专业2007-016,专业2007-022,专业2007-027,专业2008-035,专业2009-032,专业2011-012,专业2013-025,专业2013-038和专业2013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结算安排
大股东是否占用资金:否
公司没有大股东占用资本。
V.主办机构的验证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发起人机构为招商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机构对本公司限售股条件下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审验意见如下:经审验,招商局证券认为,截至本审验意见出具之日,重庆百货已取得重庆上河新世纪百货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重庆上禾(集团)有限公司和余心恬湖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相关股东已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重庆百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限售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六.本次限制性流通股上市
(一)限制性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8万股;
(2)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24日;
(3)本次限制性流通股详细上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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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与股改说明书所载信息的差异
本次股改共上市流通股票68万股。本次上市的重庆贸易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转让了原股东应支付的股份。有关转让股份的详情,请参阅“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公司股本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列的原股东重庆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代号:b882684082,持股68万股)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股东代号:b880586398,持股616534股)。
(五)以前限制流通的股份上市
之前上市的限制性流通股的情况是(仅限股权分置改革):
本公司首只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5月29日上市,上市股数为63,209,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851%;
公司第二次限售股流通安排于2007年6月8日上市,上市股数为2183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2%;
本公司于2007年8月17日上市了第三批限售流通股,上市股数为231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1%;
本公司第四次限售股流通安排于2007年11月9日上市,上市股数为1484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79%;
本公司第五次限售股流通安排于2009年1月8日上市,上市股数为771,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82%;
本公司第六次限售股流通安排于2009年10月30日上市,上市股数为508,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93%;
本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第七次安排限售股流通上市,上市股数为416,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15%。
本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进行了第八次限售股流通安排,上市股份数量为4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39%。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了第九次限售流通股安排,上市股份数量为66,41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83%。
限售流通股第十次上市时间为2014年7月8日,上市股份数量为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8%。
七.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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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互联网公告附件
招商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有限销售条件下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验证意见..
特此宣布。
重庆百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标题: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第十一批)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