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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的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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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用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情况,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所不同。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小心使用数据。
特此宣布。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标题:201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