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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及过去两天,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出台了一些经济领域的政策,包括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和设立外资企业。
国务院促进投资
钢、煤、电解铝等。不得增加生产能力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理顺政府投资项目,深化改革,释放市场活力。这是基于在2013年和2014年两次精简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并进一步下放批准的项目。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集装箱码头、内河航运枢纽、汽车发动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划和准入标准下放给省政府审批。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的铁路、桥梁、隧道等项目自行决定;二是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各地不准以任何方式增加生产能力。原则上,新的传统燃料汽车制造商不再被批准;三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强化节地、节能、科技、安全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批环境影响和高风险项目。
事实上,在投资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国务院已经加紧出台政策。在过去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国务院召开了四次常务会议,其中三次讨论了投资问题,并出台了许多促进投资的措施。
国家统计局将于本月19日发布9月份的投资数据。市场普遍预期,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预计将升至8.2%,略高于1-8月份的8.1%,但这一增速仍接近1999年12月以来的最低增速。
此外,当天的会议还决定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为扩大开放创造更好的环境;通过《国家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应当实行备案管理
今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该决定不涉及国家要求实行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将从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为落实本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6年10月8日发布第22号公告,明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的范围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限制和禁止,以及对股权和高管人员的鼓励类要求。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和变更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落实相关措施,有利于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优化经营环境。
同时,NDRC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
同一天,商务部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的重要配套措施。
楼继伟:中央政府债务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8%
10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出席了在华盛顿举行的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主席团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称中国中央政府债务管理非常健全,中央政府债务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8%。中国还加强了对迅速扩大的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政府对其进行监管,NPC加强了法律监督。但是,在初期,为了应对雷曼兄弟破产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我们采取了扩大投资的刺激政策,现在地方政府债务仍在隐性扩张,这是我们非常关注的。
不过,他强调,中国正在采取措施,阻断非正规债务发行渠道,规范债务发行。总的来说,中国政府债务风险是可控的。
9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保持稳定在50.4%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10月1日联合发布的数据,9月份中国制造业pmi为50.4%,与上月持平。
这是在pmi在8月份回到繁荣和衰退的顶端,而pmi在9月份保持稳定在扩张区间之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表示,这表明经济运行的稳定状态正在继续发展。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副首席经济学家陈表示,第三季度pmi平均水平仍保持在50%以上,与第二季度相比稳步小幅上升。据估计,第三季度经济增长将在6.8%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财新制造9月份的pmi较8月份小幅上升0.1个百分点,至50.1%,进一步证实了经济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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