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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内蒙古银行大厦C座5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题

(1)审议内蒙古财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方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定向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三,与会对象

(1)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表其出席并对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记录日期:2016年12月21日和22日

(2)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注册地点:内蒙古银行大厦甲座2008室

(4)外国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前注册

(5)注册程序:

1.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必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者的股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在场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股票原件及上述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提供股东签署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信息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邮政编码:010010

关联人:李默0471-5180021,15184769756

杨洁0471-5180052,15034980701

川镇:0471-5180011

电子邮件:boimcdsh @ 126

(2)本次会议预计持续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

特此宣布

附件:委托书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5日

附加

委任书

我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的投票意见是我自己的投票意见。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

客户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客户股份证书编号。:客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签字日期: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有效

标题: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9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