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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工商质监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推进“配送服务”改革。在巩固“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同时,要坚持“宽进”和“严管”两轮驱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将市场监管和执法重点转移到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新机制上来。

赤峰市工商质监部门构建事后监管新机制

按照“一个国家网”的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内蒙古)建设,牵头推进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和运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企业相关信息收集公示和联合纪检工作推进会议,并与38个市级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各部门按照“谁生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信息推送,初步搭建了部门企业信息收集、宣传和协同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对宣传体系的认识和员工的技能利用率。目前,已在市级举办了四个培训班,为部门信息联络员、业务骨干和系统人员提供综合培训,基层人员的技能利用率达到60%以上。

赤峰市工商质监部门构建事后监管新机制

要求市政府发布《赤峰市政府部门企业相关信息统一收集和公示工作方案》,先后成立“政府部门信息联络小组”和“企业监管小组”,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督促指导,并协调市政府监管办公室发布月度通报。定期报告全市各部门涉及企业的信息收集和公示进展情况,扎实推进信用信息收集和公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全市232个政府部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内蒙古)收集并公开了51515条企业相关信息,实现了100%的企业名下收集,部门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自治区前列。

赤峰市工商质监部门构建事后监管新机制

实施“双随机一开”监管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发布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系统“双随机一开”抽查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2017年启动“双随机一开”抽查。协助市政府起草《赤峰市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纪律处分暂行办法》和《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纪律处分目录》,进一步完善和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纪律处分机制。在融资贷款、土地供应、招投标、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依法限制或禁止列入经营例外名单的企业或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并向公众公布,以促进行业自律,实现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目前,全市已有11227家市场主体被列入业务异常名单或被列为异常,其中5280家积极申请拆迁。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合作,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处罚,这对市场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是一个强有力的冲击。目前,它已协助该市法院系统限制25,086名自然人“老赖”和1,041名法人和其他组织。

赤峰市工商质监部门构建事后监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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