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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巴林右旗司法局签署了《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合作办法》(以下简称《合作办法》),对法律援助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合作做出了详细规定。

巴林右旗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合作机制

《合作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发挥各自职能,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的认识和认识;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援助工作中,发现民事、行政案件符合抗诉条件,或者有非法执行、非法调解案件,以及法官、执行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案件的,可以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或者控告。(记者李燕杰)

巴林右旗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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