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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4月19日电 (董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9日发布,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呼和浩特市市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19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爱军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时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好处;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从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好处,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年8月16日,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调查。同年9月30日,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年1月26日,汤爱军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同年8月28日,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完)
标题:“内蒙古呼和浩特原市长汤爱军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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