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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的违反交通行为马上拍摄

为了个别动员群众,提倡交通文明,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活动,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解决程序规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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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入违章照片和录像?

第一步

举报人采用了“智能沧州”的小程序(可以长按下面的图像识别小程序,也可以用小程序搜索)

步骤2

点击“用手拍摄不文明的交通违反行为”图标进入通报页面。

步骤3

阅读通报范围证明书,观察几个事项,选择违法照片通报或违法视频通报。

步骤4

根据小程序的提示和要求拍摄图像,常驻,填写相关情况

步骤5

提交成功后,可以通过“通报结果反馈”查询通报情况,使用的可以按照提示接受奖励。

就市民驻扎的违反交通情况通报新闻

沧州警察第一时间调查确认

审查原稿合格后

依法对相关车辆给予相应的处罚

可以举报的违法种类

(一)汽车违法停车。 1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在交通管制部门实施的停车泊位以外的地方违反汽车停车规定,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 .禁止停车标志、设有标线的路段、在交管部门实施的停车泊位停车,违反汽车停车规定的停车线,没有按照车辆箭头的指示方向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情况3 .违反汽车停车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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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在路上撒东西。 汽车司机(乘员)在路上撒东西。

(三)机动车在前方车辆停车场排队等待或者缓慢行驶的,不按顺序通行。 1 .汽车在前方车辆停车队列排队等待或缓慢行驶的,横穿道路,占用对面车道或等待车辆的。 2 .汽车前方汽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应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车行驶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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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违反交通的范围

通报人可以根据要求通报沧州市中心城区西三环东、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渤海路以南的包围区域(上述道路除外)发生的本公告限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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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沧县、运河区、新华区和开发区、高新区除外)城区范围内违反道路通报交通的,根据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告。

通报违反交通的证据要求

被通报的违反交通的证据是指用手机、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能够全面、正确、实时反映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实等的图像、影像资料。

(1)证据采集时间限定为夏天7:00-19:00点,冬天7:00-17:30点,确保光线良好。

(二)通报汽车违法停车证据按照“手工拍摄”的步骤设定,停止汽车远景照片(对周边环境作出反应),停止汽车左前方45°; 照片(表现车牌和驾驶室内的情况)照片各一张,照片清楚显示拍摄时间,完美表现汽车违法停车的行为事实,两张照片需要拍摄后进入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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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在道路上撒了东西和没有按顺序通行的证据,可以用行车记录仪收集,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天下载完成进站。 影像资料清晰,完善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不要用其他设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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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违反交通的奖励方法

(一)审查确认的通报消息鼓励举报人10元人民币。

(二)举报人可以通过“手写”的“点数交换”模块查询本人举报新闻的确认情况,随时用微信红包的方法获得奖励。

举报行为的相关规定及法律责任

(1)通报行为反复自愿大致。

(二)举报人是随时可以“随手拍照”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但同一举报人每月计入奖励的次数以10次为上限。

(三)报案人不得拍摄公安交管部门张贴违法停车通知书的汽车,派驻报案。

(四)一起违法行为的多人举报时,按照举报时间的优先顺序,按第一顺序只鼓励举报人,其他人不再鼓励。

(五)举报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图像、影像资料时确保自己的交通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破坏、破坏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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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报必须依法规范。 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收集证据,派驻证据必须确保安全,严禁危险做法和非法手段,在收集证据、派驻证据过程中因自身或第三者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举报人承担或者由第三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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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举报人不得虚假或恶意举报。 以举报的名义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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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举报‘用手拍照’的交通违规,正式上线。 今后请大胆发声! 有奖励! (内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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