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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23日,太和集团有限公司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补充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的补充
4.苏州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和发”)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和”)的股份公司。苏州和发注册资本1亿元,福州泰和持有50%的股份,是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西路和朔方庄路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了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经营的资金需求,苏州和发计划与江苏银行合作,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其与江苏银行合作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47亿元,担保期限为两年。
5.昌乐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泰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鼎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泰和”)的控股公司。长乐泰成注册资本3000万元,福鼎泰和持有47%,长乐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明诚”)持有50%,福州瑶姬腾宇。
为加快地块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长乐泰成拟与大冶信托有限公司合作,公司同意按持股比例对与大冶信托有限公司合作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4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长乐市根据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瑶姬腾宇根据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信息补充
4.苏州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补充项目:
2016年4月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和参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取得位于姑苏区虎丘路以西、朔方庄路两侧的苏地2016-WG-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面积84,73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63平方米
2016年5月5日,福州泰和与创盛地产签订《苏州虎丘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出资苏州和发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详见公司公告2016-51号)。
5.昌乐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补充项目:
2015年12月3日,长乐市参加了由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通过拍卖以人民币3.02亿元获得了长乐市童渊路东侧和左欣路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2015 Pat -3),土地总面积34,161平方米(51.24亩),实际土地面积33,632亩
2016年1月1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鼎泰和与长乐铭诚、瑶姬腾宇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出资成立长乐泰成,作为上述地块开发建设的主体(详见公司公告2016-03号)。
三.董事会意见的补充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拟由公司担保的子公司开发经营的项目前景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三农化工的另一个股东中国发展基金是中国发展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其参与三农化工增资和持股是为了支持公司氟化工项目二期建设,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根据增资协议,CDB不委派三农化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参与经营管理。公司持有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三农化工82.27%的股份,并向三农化工派出管理人员。本公司为三农化工向金融机构募集资金提供充分保证,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宣布。
泰和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标题: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