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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宝联市2号楼50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邮件提交给所有董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外部董事杨先生、独立董事李申初先生、先生、独立董事韩秀超先生参加了电话会议。董事会会议已通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上海印度铁路分公司新建厂房的议案》。

为了提高生产组织效率,降低运输和仓储成本,董事们在会上一致同意在宝钢包装上海印度铁路分公司新建厂房,具体如下:

1.二层钢结构生产准备室总面积不超过11400平方米(单层面积不超过5700平方米);

2.单层钢结构成品仓库,面积不超过3087平方米;

3、树冠,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4.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个月;

5.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9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2705万元,其他费用270万元。

特此宣布。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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