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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伟股份有限公司向同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发[2016]190号)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262,69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7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8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4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7,599,999.87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在收到募集资金时出具了“四川华信验[2016]4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经收到。
二.为募集资金开立特别账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6年6月28日,本公司及其所募集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宜州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中国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铁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独家使用募集资金。 为筹集资金开立的专用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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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次取消部分募集资金的特别账户信息
募集资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宜州大道支行专用账户(账号::2290090104000457)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取,专用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公司、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宜州大道支行(账号:2290090104000457)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供参考的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注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宣布。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标题: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