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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其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无偿转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有股的通知,000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无偿转让给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国有股自由转让提示公告》(临2016-029)。2016年7月13日,上述国有股自由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16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国有股自由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6-033)。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最近,本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转让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国有股免费转让的转让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此次无偿转让后,中石油持有公司157,409,693,528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1%;宝钢集团持有公司624,000,000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特此宣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标题: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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