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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债转股作为降低杠杆率的工具之一,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标志着债转股多年后正式重启。多个部门共同发挥了“组合拳”,本轮债转股的政策力度超出预期。

债转股重启:用好市场法治“两只手”

《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法和政策措施,强调有序发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促进市场优胜劣汰,鼓励各类实施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市场化和法治化已经成为本轮债转股的焦点。

债转股重启:用好市场法治“两只手”

市场化促进了政府的非“底层”

《意见》指出,新一轮债转股要立足于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目标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

债转股重启:用好市场法治“两只手”

与前一轮债转股不同,在这一轮债转股过程中,政府肯定不再“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10月10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政策会议上表示,债转股企业的债权、价格和实施机制不是由政府决定的,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决定的,包括债转股的市场化融资,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享受利益。政府不对所有的损失负责。

债转股重启:用好市场法治“两只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梁强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新一轮债转股要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推进和实施,这两个原则无疑是要坚持的。市场化与17年前第一轮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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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并不强迫企业、银行、执行机构或特定债权人实施债转股,这表明市场主体在债转股过程中发挥配置作用,同时维护债权人权益,有序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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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研究报告指出,两轮债转股在经济环境、资本市场发展和银行业发展等诸多维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决定了本轮债转股在具体实施上比前一轮更具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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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轮债转股与上一轮债转股的主要区别在于承办方的资金来源不同。在上一轮债转股中,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资金来源是央行贷款和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这一轮,更多的市场化资金将被用来充分发挥市场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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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僵尸”企业化解道德风险

事实上,如何在市场运作中营造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坚持法治原则,审慎化解道德风险,避免债转股成为“僵尸”企业的“盛宴”。

根据《意见》,国家鼓励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但同时也严格禁止“僵尸”企业扭亏无望、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不明确的企业;可能有助于扩大过剩产能和增加库存的企业成为债转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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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已经表示哪些企业可以转换为债务,哪些企业不能,这是市场化、规则化债转股成功的重要标志。《意见》明确了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并在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了避免“免费午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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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表示,债转股应特别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在坚持市场化的同时推进法治,银行、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谈判,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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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强早些时候还表示,所有商业活动,包括原始债权人、新股东和原始股东,只要参与市场交易,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则。

一些专家认为,债转股的对象应限于与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的重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盘活存量的独特功能和综合金融服务的优势,避免道德风险和利益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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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c凭借其专业优势可以提供很多东西

《意见》指出,本轮债转股不能直接将债权转换为股权,而应通过将债权转让给执行机构实现,执行机构将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

主要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多年来深入参与不良资产债转股,具有内在优势。

据悉,受国务院《意见》的影响,债转股概念股在10月11日呈现强势趋势,并有每日涨停。首个债转股公司中钢国际(Sinosteel International)股价在11日每日涨停后的第12天再次上涨逾5%,而amc的主要股票海德也有两个每日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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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透露,随着《意见》的实施,相应的市场机会出现了。作为债转股的先行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新一轮债转股,帮助银行化解现有资产,帮助企业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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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实施债转股的机构不仅限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还包括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现有合格的银行附属机构。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上一轮债转股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这种债转股并不局限于这些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重组和股权管理,引入更多的第三方参与市场竞争,可能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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