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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是金融资本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爱情基础、净值、信息)的有机结合。其实质在于引入金融杠杆,使社会资本更好地流入绿色经济领域,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和发展,最终实现绿色增长。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在制度建设和服务有效性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效果不佳、市场深度和广度不够、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首先,政策体系不完善。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对资本的需求巨大,需要全方位创新金融体系。然而,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仍不完善,政策分散,市场发展滞后。目前还存在行业覆盖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计缺乏一套专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标准,自愿减排缺乏市场政策,绿色信贷推广缺乏可行的环境评估标准和行业指导目录,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此外,当前的政策体系忽视了环境外部性,扭曲了价格信号,并使得难以激活和引导私人资本流向绿色产业。财税政策没有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提供贴息或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政策体系亟待完善。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效果不好。在经济上,中国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战略,并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然而,大多数生态建设项目具有风险不确定、收益不稳定的特点,导致相关政策的目标和内容不协调。例如,为了保护地区的增长,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没有把经济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产业政策仍然具有很强的选择性。被支持的产业(或技术路线和产品)往往得到各级政府的大量财政补贴、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更容易获得项目批准、廉价土地和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政府部门的选择性政策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不利于绿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第三,市场深度和广度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模式不断拓展。目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已达1000亿元,占全球绿色信贷市场的40%。然而,绿色金融在中国的规模仍然很小,产品覆盖面有限。根据《2015年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8.08万亿元,仅占各类贷款余额的8.2%。绿色信贷主要以政府参与或主导环保项目融资的方式发放。现有产品设计注重融资渠道而忽视融资对象的特点,主要面向大型环保企业和大型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项目等。,对中小环保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考虑不足。
第四,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激励多为限制性条款,激励和补贴优惠政策较少,约束机制主要是引导性和说服性的软规范,缺乏监督和约束手段。此外,在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国家统一的绿色金融运行标准来衡量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情况,这主要取决于金融机构的意识和社会责任。由于金融机构有大量的短期资金和流动性管理要求,而生态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大型环保设施的建设,有时投资周期长达几年,而且资金的供求周期并不完全匹配。绿色项目的低回报和长周期很难给投资者带来足够的激励。大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意过多参与绿色金融,环境评估也处于不足状态。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关键在于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相关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注重绿色专项支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议制定并颁布一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相关约束性指标,涵盖制度建设、行业标准、指标设计、社会责任等。,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支持政策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应以法律形式明确环境污染者的责任,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建立制度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将环保信息与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有效结合起来,在税前拨备和信贷担保方面鼓励绿色金融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对贷款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给予适当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进行多维度创新,满足绿色产业的投融资需求,为绿色金融未来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第二,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引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我们可以引导社会资金逐步退出污染行业,更多地投资绿色环保产业。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要朝着鼓励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品、增强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发展“绿色金融”能力的方向调整。整合政府“绿色金融”建设资金的现有来源,有机整合和统筹利用国家和各级政府用于支持环境保护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化贷款及相关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环保企业发放贷款。
第三,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市场引导。相关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发展战略,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基金,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管理实施机制。设立专职部门分析和评估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开发创新和多元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全面审查绿色项目,扩大绿色金融产品的辐射和覆盖面;另一方面,我们应该采纳国际规则,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赤道原则。借鉴国内外运用赤道原则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制定和发布适合我国实际的赤道原则指导意见,有目的、有计划地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赤道原则的实施和推广路径。
第四,制定绿色金融评价标准,加强激励和监督。一方面,要加快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建设。在环境风险评级和绿色金融标准方面,制定了系统性和量化标准,建立了与信用监管、货币政策工具、监管指标、政府激励、减税免税等相关联的环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果指标体系。,以增强约束力和执行力。同时,有必要制定节能计算和回收效率等技术标准,并通过政府在金融业内推广这些标准,以促进绿色项目技术可行性的确定;另一方面,要放松“绿色信贷”的规模控制,实行差别信贷政策,完善绿色信贷的贴现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标题:发展绿色金融 促进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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