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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据网上贷款首页消息,银监会、工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p2p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注册管理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p2p网络贷款注册指引》)。在这方面,华东某省当地金融办公室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他大约一个月前在省金融办公室看到了这份文件,但这仍取决于当地金融办公室的实施细则,预计将于12月发布。
上海一个p2p平台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份文件是真实的,但是上海金融办公室还没有收到;另一位在上海的p2p平台人士也表示:“我问过上海金融办公室,但还没有收到。”。
到目前为止,银监会官方网站还没有发布这份文件,p2p平台也没有收到。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p2p网络借贷备案指引》,本指引所称的“登记注册”是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对P2P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但是,注册并不构成对组织的运营能力、合规性和信用状况的认可和评估。
新设立的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具体时限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辖区情况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申请注册时,应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提交以下九份文件,包括基本情况、股东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基本情况、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及其所在地、官方网站地址及相关应用名称,以及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对于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运营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申请注册的,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同业拆借风险专项整治分类处置相关工作安排,受理合规机构的注册申请,并在整改完成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后,受理整改机构的注册申请。具体时限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辖区情况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除九大文件材料外,还应提交机构整体经营情况、产品信息、违法整改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可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其管辖范围内的情况另行规定。
《p2p网上贷款备案指引》明确规定,点对点贷款的信息中介机构完成注册后,应持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注册证书,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许可结果将在通信主管部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工商注册地的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还应与持有注册证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存管协议复印件反馈至工商注册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p2p平台的注册是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是无形许可证管理;这也是p2p平台办理资金存管的前提,需要将结果反馈给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大多数p2p平台来说,可以用“山是封闭的,压力是沉重的”来形容。
陈云峰表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上述指引,制定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注册细则。
标题:P2P网贷备案指引:平台需提交经营情况、产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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