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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2月的临近,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按照惯例,会议将部署下一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并将审议新的中央一号文件。鉴于明年农业领域的工作重点,许多专家分析,许多涉及农村土地改革的试点项目将进入总结阶段,好的试点经验将升华为政策或法律,一些改革措施将得到微调。
据《经济参考报》11月21日消息,许多专家表示,作为“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粮食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中长期农业领域重大规划文件。根据这些文件,供应方改革将是未来五年农业发展的主线。明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这方面将更加具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与往年不同的是,尽管明年中央一号文件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提法或改革举措,但这不会是一个方向性的调整。近年来,我国在农村进行了一系列产权制度、土地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试点改革,其中许多改革已进入总结经验阶段。因此,明年农村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如何将这些经验升华为政策或法律。在继续实施和完善现有政策措施的同时,一些政策要适度微调。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研究中心主任王三桂表示,明年的土地制度改革仍将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的一个重点。
今年的决定,以促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预计将推出更详细的措施。
此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还有几项重要任务,将于2017年底结束。根据中央计划,到2017年底,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管理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修订和完善关于改革措施的相关法律,这些措施在实践中证明是可行的;但是,如果证明不适合调整,将恢复过去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已有22个农村承包土地登记发证试点项目。这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通过确权发证,才能确定相应的土地权属关系,并开展其他改革工作。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司司长张洪宇早些时候表示,所有权的登记和认证可以分为三大任务:解决问题、授权和信息平台共享。首先,要搞清楚家庭背景,搞清楚参与承包经营权的2.3亿承包农民拥有的土地数量、位置和面积;二是要明确相关权力,尤其是承包经营权的权力,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中需要对其进行认定、完善和确认;第三,有必要通过权利确认建立一个信息平台。下一步的产权转让和相关的产权市场建设可以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共享相关信息,这也是一项所有权登记和认证的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近300个县级行政区域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相关试点,其中232个县级行政区域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县级行政区域开展了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13个区域重叠,两个试点中有278个县级行政区域,约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9.7%。
许多专家和基层群众表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抵押物不足,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可以作为有效的融资补充。但是,抵押担保机制体系不完善、土地确权覆盖面不足、评估机制不完善、抵押物处置困难是目前各地普遍面临的问题,需要在今后试点中加以解决。
鉴于农村土地征用、建设用地集体管理入市、宅基地制度等。目前,中国已部署33个地区开展试点项目。专家表示,三个地块的改革试点已经结束,目前的步伐可能相对缓慢。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为例,在试点地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以集体土地的名义上市交易,而不需要办理征地手续。草根阶层表示,改革给农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收益感,但对于如何分配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集体土地能否像国有土地一样抵押和融资,仍存在疑问。此外,企业也有顾虑,如集体建设用地能否像国有建设用地一样抵押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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