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9字,读完约2分钟
吴伦寿,一个贫穷的家庭,没有想到他一生都是农民,现在他成了一个合作股东和工人。他每年不仅有近1万元的土地转让和就业收入,还享有1000多元的固定分红。
袁攀猕猴桃种植合作社位于南川区和图镇昌平村,是全区第一批扶贫资金产权改革试点。2015年,区财政扶贫资金向合作社补贴21.6万元,并按每股4000元的标准向村里54名贫困人口发放了股份。根据持股协议,合作社年利润在100万元以下,贫困户股东每年按扶贫资金的8%分红;如果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股息收入将为利润的5%。
“过去,当村里发展工业时,许多贫困户只能因为缺钱而担心袖手旁观。扶贫项目很难帮助真正的贫困家庭。”合作社负责人李娟说,合作社的猕猴桃种植面积已超过400亩,年产量超过20万斤。“分股到户”后,贫困户股东从土地出让、就业和分红中的平均收入超过8000元,增收效益明显。
在一些贫困地区,过去的一些财政补贴主要惠及农业企业、大规模农户和其他商业实体,这是普通贫困家庭难以享受的。除了土地转让的租金收入外,贫困家庭很难赶上农业产业发展的“快车”。
“如果工业扶贫只支持大户,客观上就会造成‘扶强扶弱’和‘扶富扶贫’,使扶贫有味道。”南川区农工委书记唐军表示,部分干部认为贫困家庭产业发展基础差,市场信息被封锁,有限的扶贫资金被以面面俱到的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扶贫效果不佳,容易助长部分人“等待救助”的思想。
如何解决工业扶贫中的这一“两难”问题,不仅要依靠大户培育和扩大产业,还要建立利益联动机制,增强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
重庆结合了穷人的愿望。在一些工业扶贫项目中,扶贫资金被“转换成股份并保证分红”。一方面,贫困农民可以参加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成为股东;另一方面,还可以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有利于财政资金的监管,也可以起到长效的作用。
南川区三泉镇凤翠村也进行了扶贫资金的产权改革试点:三户大户带头,65名农民自愿参加,以土地或财政资金入股,组建了果蔬种植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已先后获得147,000股现金和53,600股土地。试点第一年,合作社向农民支付了18.6万元工资和2万元分红。
由于股权式扶贫资金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效果,重庆市扶贫部门选择了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优质项目,在武隆、黔江、万州等8个区县进行推广,计划投资1.8亿元,预计将带动1.5万贫困家庭稳步增收。
标题:重庆“扶贫资金变股金” 让贫困户搭上致富“快车”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1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