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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评论

王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首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引入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这份纲领性文件包含了对发展进程的深刻理解,并及时回应了时代的紧迫问题。“加强产权保护,根本方针是全面推进法治”的价值取向,为未来建设繁荣自由的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人民是道路,不断生产的人有毅力,没有不断生产的人没有毅力。”孟子滕文公的古训也被视为现代发展经济学的标准。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指出,“产权是普遍公认的制度;因为没有这篇文章,没有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动力,人类就不会有任何进步。”世界银行总结了成功经济发展的关键制度,并将保护财产权放在司法公正和信息自由传播之前。

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彻底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这个“奇迹”是产权理论最好的注脚。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改变了农村面貌。从地方国有企业到中央企业的改革探索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民营经济放心了,激发的创造力推动中国经济进入加速阶段。清晰的产权以及资源、资本、劳动力、产品和创造力的自由公平交换,像魔法一样,将中国从贫困和虚弱的崩溃边缘转变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国家。然而,我们不能回避非线性的发展过程。当产权保护意识模糊混乱,产权保护行动摇摆不定时,也会对社会心理、私人投资和经济活力产生深远影响。

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是时候开始中国奇迹的后半部分了。突破观念的迷雾和利益的束缚,使产权保护成为时代的真正图腾,我们将获得丰厚的制度红利。例如,农村土地流转,劳动力和其他市场因素自由流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混合所有制”的深水区,从提高分红比例和高管减薪,从管理企业到管理资本制度安排,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对个人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市场公平以及放弃行业准入“玻璃墙”和“弹簧门”将为未来30年的增长打开大门

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意见》明确了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制化的五项原则: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坚持综合保护:不仅要保护产权、债权和股权,还要保护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财产权;坚持法律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的准确性,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在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中,建议严格规范处置涉案财产的法律程序;认真掌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各项制度,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等。,顶层设计可以称为战略上的有利位置。

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部门正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需要有“傻子瓜子”的风向标,即按照《意见》的要求,妥善处理历史上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纠正错误,抓紧筛选和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分析一批侵犯产权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错误的,确属错案,需要依法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的。它不仅立竿见影,而且以公平执法为突破口,构建一个约束公共权力、保护公众和企业家财产权的“天网”,让人们能够避免恐惧,感受公平正义的阳光。这也是依法治国的长期方针。

标题:产权保护是繁荣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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