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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违约经常发生。为防范公司债券业务风险,监管部门正在全面严格监管证券公司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监管部门近日公布了对券商公司债券业务的专项检查结果,一家中小券商因直接修改信用评级报告,被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6个月。另一家经纪公司因未能有效实施投资者适宜性制度而被发出警告信。
几位投资银行家表示,上述被处罚券商的直接干预评级“性质恶劣,但属于行业案例”,未来6个月将有大量客户流失。这张“红牌”的目的是督促券商强化主观意识,加强公司债券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
据业内人士透露,本轮公司债券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信息披露监管和募集资金使用监管。
1.证券公司公司债券承销
暂停半年
近日,监管部门通报了对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是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存在的五大问题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监管部门表示,券商的公司债券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尽职调查不够;第二,工作文件不完善;第三,投资者适宜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四是记账和档案管理不严;第五,委托管理不勤勉尽责。
根据发现问题的不同情况,监管部门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内部控制不完善的证券公司,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的修订,损害评级工作的独立性,采用行政适当性制度,六个月内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申请文件。
二是对未能勤勉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证券公司发出警告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三是针对其他证券公司在在职调查、记账和备案、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各派出机构将进行谈话并提醒他们及时进行整改。
东北某券商债券业务部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处罚是“重罚”。据估计,被罚款的经纪公司“要么修改发行人的评级,要么修改担保人的评级。”
华北某上市券商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副总裁向记者分析,券商的直接干预评级“性质相当恶劣”,信用评级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和债券发行利率。暂停承销资格半年受到处罚将导致大量客户流失。“许多客户肯定会流失。债券业务周期短,更加灵活。将客户转给其他经纪人的成本也很低。”
据记者了解,本轮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债券承销业务快速增长的中小券商,重点关注四个方面: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尽职调查的充分性、债券承销和委托管理业务的合规性。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加强监督
当一批中小券商为了发展公司债券业务而试图在角落超车时,监管部门要求券商重视风险防控。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组织了此次自查和现场检查,从源头上加强对债券发行的监管,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券商要注意对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监管重点是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的使用。
投资银行家还向记者透露,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将持续到11月30日,要求券商严格调整和实施工作底稿制度,该制度应涵盖企业债券相关业务流程的各个方面;此外,要求证券公司加强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团队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标题:擅自修改评级报告 一券商公司债业务被暂停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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