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53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网财经9月8日电(记者冯孔)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向湖北等8个省市发出批复,同意启动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6日,两部还批准了北京、甘肃、海南三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黑龙江、福建三省售电侧改革试点。专家表示,经过长时间的审议,新一轮地方电力改革方案被中央批准,这意味着电力改革将加快。然而,每一次地方权力改革都有其侧重点,都强调地方条件。
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改革进程将加快
2014年10月,深圳率先启动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被视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的标志性事件。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件),启动了新一轮电力改革。
2015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准了内蒙古西部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和宁夏电力改革试点。2015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和湖北作为开展输配电价格改革的第二批试点。2016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提议将试点改革扩大到12个省级电网和一个地区电网。
最近,权力改革的进程加快了。9月6日,NDRC批准了北京等五省市的电力改革试点,9月7日,又批准了湖北等八省市的电力改革方案。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告诉中国网络金融,这意味着新一轮电力改革已经开始加速。
“虽然这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但电力改革必须向前推进。9号文件已经发布一年多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做了很多基础工作。还制定了许多支持计划。新一轮电力改革应该开始加速。下一步是尽快启动,建设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中心。”韩小平说:
根据当地情况,每次节电改革都有自己的重点
在各省市的试点工作中,两个部门规定了相应的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措施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通过行政指定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第三,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按照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应借机向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力补贴。
然而,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电力改革计划的答复有其自己的重点。《甘肃版》和《海南版》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要求,在专项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格、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电和用电计划、配电侧等改革任务的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北京版》试点方案还明确指出,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的设立是由电网企业控制的,它们力争落户北京,建立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同时,要结合除公益性和监管以外的发电和用电计划的有序放开,在京津冀地区开展长期市场交易和现货市场业务。
与其他省市不同,电力改革的“福建版”和“黑龙江版”都是从售电侧进行的。规划指出,要规范售电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多渠道培育售电市场竞争主体,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韩小平说,福建和黑龙江之所以要从售电方面进行改革,是由两省的特点决定的。
“黑龙江省和福建省的电力供应实际上是充足的甚至是过剩的,而且电力供应结构是多样化的,可以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现在,关键是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使企业受益。因此,有必要从电力销售方面施加压力。”韩小平说:
标题:电改进入提速期 13省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接连获批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8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