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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旗公安机关决定将涉嫌篡改、篡改监测数据、非法排放污染物的直接监管人王某移送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此案成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首例环境行政拘留案件。
5月18日,旗环保局对赤峰中国有色锌业有限公司林动分公司进行了随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涉嫌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参数和数据。在局领导的指示下,立即成立了一个案件调查组,随后开始了案件调查工作。经调查,确认公司安全环保负责人王某对三段制酸系统尾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量程参数进行了修改,该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凿。5月24日,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顿。
同时,针对此案,我局立即启动巴林左旗环保与公安环保执法联动合作机制,并依法将此案移交旗公安局。旗公安局查明案件事实后,对涉案的王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这是巴林·左奇第一次对参与环境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这表明巴林·左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的零容忍态度,充分利用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措施赋予的权力和措施,带领环境监测监管攻坚战不断深化,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帮助建设生态文明,保卫巴林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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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巴林左奇首次对违反环境的行为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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