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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记者从赤峰国税工作会议了解到,2015年以来,在经济结构持续调整、宏观经济持续低水平运行的不利形势下,全市国税系统坚持组织收入、化压力为动力、深化潜力、增收的原则,全年共组织税收47.28亿元。 完成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年度计划任务的102.77%,同比增长3.24亿元,增长7.33%。

赤峰国税系统2015年税收收入为47.28亿元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税收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2100名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克服困难,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为圆满完成年度税收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共立案检查企业143家,延期、赔偿、罚款收入和企业自查补税收入1.14亿元。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试点营改革纳税人累计缴纳增值税2.29亿元。认真落实消费税政策调整,卷烟和电池行业消费税提高73.31%。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2911户,同比增加3294户,补缴企业所得税6478万元。认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清理150多家以绒毛为原料的外贸企业和高风险生产加工企业。(记者曲芳通讯员马)

赤峰国税系统2015年税收收入为47.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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