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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嵩山区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案。本案执行人蒋某(化名)恶意逃避支付赔偿金,执行局在寻找执行人的财产和下落时一无所获。在与江某交谈后,他甚至傲慢地说,他没有钱,不会履行。这个案子僵持了一段时间。看到申请人的殷切期望,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也感到焦虑。之后,遗嘱执行人被列入不可信赖人名单,限制了姜的高消费,限制了他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又无力购买机票,这给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几天后,姜主动来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支付了赔偿金。当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看到申请人收到执行费时,也松了一口气。

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措施,使执行人不可能坐飞机、坐在软卧里、贷款、进入高端消费场所,全面降低不可信执行人的生存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执行人不能一步到位履行承诺的社会氛围,促使他们履行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这项措施对其他案件的执行者起到了威慑作用。

标题:嵩山区法院执行委员会对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猛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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