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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定部署,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办班计划管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从业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做好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从业有关一些事项通知如下:、申报范围
省直各单位(含垂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从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和管理相对人的年度培训办班计划, 包括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学历学位教育不在申报范围。年度“5300”赴港短期专题研修项目申报另行通知。二、就业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公司培训班计划的初审、申报工作。
(一)严格初审。要加强培训办班项目的必要性、对比性、可行性的论证,做好初审从业。对缺少办班依据、办班必要性不足、办班文案重复、不当设置收钱的班次要进行调整、合并或压缩。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财政预算,不得转嫁、摊派培训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和所在单位收钱。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的培训,除专门业务培训外,大体上上不得延至县及以下。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乱收钱、高收钱班次。应当选择组织人事部门认同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二)集体研究。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天数、期数、人数、地点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研究。 (三)规范申报。认真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逐项完善填写申报项目,于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含电子版,电子表格请用excel样式)汇总审核;其中,培训对象为处级以上干部的班次并且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年已批准实施培训办班计划的单位,应并且报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培训办班情况统计表》。三、审计登记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对各单位年度培训办班计划审核登记后予以公布。年度计划一经公布,须认真执行,大体上上不再调整。四、监督检查
凡未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单位和个体可拒绝参加。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培训费用不得报销。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结合日常审计从业,依法对培训费用开展审计。联系方法:
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联系方式:冯雁平
电话: 0591-87846680,传真: 0591-87849566。
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联系方式:李启勇
电话: 0591-87855914 (兼传真)
邮箱: 1143120549@qq
邮件主题“单位+培训计划”
附件: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培训班计划登记表
2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培训班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十二月十一日
(这件事积极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从业部、社会事业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填表证明: (1)本表由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各部门的下属单位(含社团组织)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统一上报。两个以上部门联合主办的培训班,由牵头部门报送。(2)相同培训文案的培训班,应合并或调整,只在“培训班名称”栏作一次填报。培训班名称规范:“范围+人员+培训班“,如“全省培训管理者培训班”。(3)天数含报到和返程时间,但报到和返程时间不得超过1天。(4)培训地点填城市(市、县)名。(5)“依据”栏填写举办培训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名称、行文单位及其文号。(6 “特定岗位资格证书”指上岗或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必备的各类资格证书。(7)培训机构只报本单位主办的培训班。(8)表格须完善填写,除备注外,不得缺项。
填表证明:(1)本表由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各部门的下属单位(含社团组织)由主管部门统计后统一上报;(2)两个以上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由牵头部门报送。(3)未执行的班次须注明原因。(4)年度经费来源分为:省财政拨款、上级部委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学员缴费。(5)表格须完善填写,除备注外,不得缺项。
标题:“关于申报201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20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