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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会议信息中心于3月10日上午10点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就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 关于基层公务员。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待遇低,职场晋升通道狭窄,反映为“万马千军压垮了独木桥”,很多基层公务员即使工作了一辈子,晋升到科级和处级岗位也不容易。 在此期间,我们印发了《县以下机构建立公务员职务和等级平行制度的意见》,这个改革措施能比较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吗? 与以往的制度相比有什么改善?

尹蔚民:

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和等级平行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这个制度的核心文案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维持原有领导职位晋升通道的情况下,增加等级晋升通道,处理基础公务员“晋升困难、待遇低下”的矛盾。

我们国家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构,条件更苛刻,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但是,县以下的机关机构规格低,所以基层公务员难以晋升,待遇低的矛盾引人注目。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建议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务的并行制度。 经过中央批准,去年在四个省选择了四个县进行试验事业,经过一年的考试达到了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和等级平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经中央批准,必须在今年全国县以下的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和等级并行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建立,第一,有助于加强基层公务员的队伍建设。 在县以下机构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直接为平民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工作成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党在基层工作的政策执行情况。 所以,调动他们员工的积极性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有助于缓和“万马千军压垮圆木桥”的矛盾。 在公务员管理职位的序列中,因为领导职位的数量非常有限,所以不能提升领导职位,可以提升等级。 结合等级待遇,这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了职业快速发展的道路,拓宽了职业快速发展的空之间。

第三,有助于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目前公务员工资制度与职务等级相结合,这次制度的设计强调了职务等级的激励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工资制度。

这个事业现在刚引进,各省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这不仅是为基层公务员做了好事,也是做了事实。 我们认真把好事做好,实际处理事实,真正发挥这个制度应该发挥的作用。

标题:“人社部着力处理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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