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87字,读完约5分钟
制定了“全面二子”政策后,担心产假“缩减”的市民终于松了一口气。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3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正案》),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双方可以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自主生第二个孩子,不需要办理再生育批准手续。 这个决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和非晚婚的人再婚的人,结婚假期多7天
新制定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各地本来规定的晚婚必须参与任何解决。 市卫计划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吴惊雷根据晚婚者已经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维持福利措施的连续性,并且不对国家卫计划委员会的结婚假期天数进行减法的指导精神,《修正案》根据原条例规定的晚婚假期7天,由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对晚婚的人来说,福利不变。 但是,申城本来对“不是晚婚”的人和再婚的人来说,结婚假期从原来的3天增加了7天,最多可以享受10天的假期。
生育津贴与产假相等
在备受瞩目的产假、产假问题上,市卫计委负责人吴惊雷介绍说,上海原来规定的晚育假期为30天,即晚育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将晚育假期增加了30天。 考虑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分娩时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期调整为产假,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女性,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也就是说,女性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同时,产假享有与产假同等的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把育儿假调整为生育假,生育生活津贴会大幅增加。 郝惊雷表示,生育生活津贴的资金渠道没有变化,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如果生育保险基金有缺口,市级财政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补充。
男性享受配偶产假10天
上海原来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女性配偶可以享受3天晚育护理假。 在这次的新规定中,社会上认为晚育看护假期3天较短,男性方面支持生育女性的看护,考虑到使用者的负担等,将配偶的产假规定定为10天。 修正案确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的夫妇,男性享受配偶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的工资支付。
但是,与外省市相比,还是有些人感觉很少。 浙江、福建、广东达到产假15天,广西、宁夏达到25天,上海为什么假设产假10天呢? 对此,市政府法制事务副主任刘平解释说,社会福利的总理念只能进行减法运算,但必须考虑一个问题。 这里的假期价格负担有区别,例如产假和过去的晚育假期由政府基金和政府财政负担,晚婚假期和产假由很多公司负担,这些决定需要平衡。
再婚“再生”要求确定
根据新编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允许孩子再次生育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法。 比较再婚家庭和病假儿童家庭,修正案规定了以下可以要求再次生育的情况
(一)一方婚前没有生过孩子,一方婚前生孩子,且双方婚后共同生孩子的;
(二)双方婚前总共生了两个以上孩子,且没有共同生孩子的
(3)双方都没有婚前生过孩子,婚后共同生了两个孩子。 其中一人在区、县或市病假儿童医学鉴定机构被鉴定为非遗传性障碍,未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考虑到其他特殊的再生长状况,立法不全面,需要进一步的论证,以防万一,修正案中,其他特殊情况下能再生长的条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政策问答]
问:随着产假、产假、结婚假期,星期六是否顺延?
a :增加结婚假期、产假、配偶产假的方法与原来的晚婚假期、晚育假期、晚育护理假的方法相同。 (一)“增加婚假7天”通常必须与婚假合并连续录用(包括星期六),顺延至法定假日。 (2)“生育假30天”必须与通常产假合并连续录用(包括星期六),顺延至法定假日。 (3)“配偶产假10天”必须在产妇产假期间采用(包括星期六),顺延至法定假日。
问:剖腹产增加的假期还有吗?
答:原规定的相关政策没有调整,即女职工分娩时,分娩困难(包括剖宫产、钳子、臀位助产等)的产假增加了15天。 生多胎的人,各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问:错过的假期可以补充吗?
a :年1月1日至2月29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孩子的,可以按照《修正案》的规定补充与假期相关的增加假期、产假、配偶产假。
问:如何解决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第二个孩子的行为?
a :关于依法不追溯过去,大致在年12月31日前不按规定生第二胎的行为,必须按照当时的规定解决。 按规定收取社会抚恤金的,不予返还。 现在,国家正在加紧调整社会扶助费征收制度等完全的相关补助政策。 上海也根据国家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相关业务。 (情报早报记者张楹欣陈里预)
标题:“上海计生新规:婚假、陪产假增至10天”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