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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杭州4月21日电 (马德林 王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1日在杭州发布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琼瑶诉于正案”等案件被列入其中。 “琼瑶诉于正案”首要案情为,陈喆(笔名琼瑶)认为余征(笔名于正)创作的剧本《宫锁连城》抄袭了自己1992年10月创作完成的剧本《梅花烙》,并起诉余征及四家影视企业。由于琼瑶及于正均具备很高知名度,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经审理,认定余征等侵害了陈喆对其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及摄制权,判决电视剧《宫锁连城》各出品方立即停止该电视剧的复制、发行和传递行为;编剧余征在赤峰新闻网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余征及各出品方连带赔偿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晓明表示,本案的意义在于,判决中对文学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评估做法和评估标准进行了充分阐释,对文学作品中的情节选择、结构安排、情节推进设计等怎么进行“思想”和“表达”的区分具有指导意义。 并且被列入十大案件的还有,电子商务平台承担专利侵权连带责任案、涉及“魔兽世界”互联网游戏诉中禁令案、“阿托伐他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等。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当日在杭州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今年中国法院系统将要点加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关联司法解释的论证起草,开展商业模式革新、标准与专利、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并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对话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的改革创新和优化。(完)

标题:““琼瑶诉于正案”等列入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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