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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很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进行了调整。 例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月缴纳额上限提高到5102元,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收入增加。
与往年不同,部分地区今年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上限。 根据国务院4月发布的《关于逐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得超过12%。 据记者整理,广东、安徽、天津、重庆等先后发出通知,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20%、15%等降低到12%。
资料图。 图像来源: cfp视觉中国
公积金缴纳基数开始执行新标准进行很多涨价
从7月1日开始,新确定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基准开始多执行。 新设定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额的上下限分别基于当地年度员工个人的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从调整幅度来看,北京、南京等地的月缴纳额上限都上涨了400元以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6月21日宣布,年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纳额上限均为2551元。 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上限为4654元,与此相比,今年上升了448元。
南京要求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最高为南京市年在职人员每月平均工资的3倍( 0元),首次突破“2”字头。 而且,每月缴纳额的上限为4848元,比年度的4368元上涨了480元。
根据调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相关通知,年度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额上限为2494元,比年度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额上限上升2290元。
记者观察到,在年职工个体的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还没有公布数据的地区,存款限额“暂时不足”。 例如,南京没有公布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暂时无法计算每月的最低存款额。
调整后,缴纳率不变的情况下,员工的到手工资可能会略有减少,但公司的同时缴纳额增加,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收入增加,从购买和最终收入提取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是有好处的。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韦亮摄
执行很多缴纳比例“限制高令”“保底”同时推进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通知》,从年5月1日开始2年内,各地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超过12%的,一律进行规范调整,为12%
根据这个规定,广东、吉林、安徽等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的上限从20%调整到12%,福建、重庆、天津等地最高缴纳率从15%下降到12%。
在此之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媒体公布了-年供给方改革的一系列方案。 其中,广东表示将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将缴纳上限从20%降低到12%。 7月初,广州、东莞等城市也正式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上限调整为12%。
缴纳率为“上限”,“保底”事业同步推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纳率”。
因此,青海省提出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缴纳部分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自行明确,必须在5%以上。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缴纳比例的下限为8%; 长春规定,除部分资金不足的公司可以申请阶段性缴纳比例下降外,公司和员工的个体缴纳比例在7%以上。
资料图。 邱宇摄
可以设置很多调整“日程”的经营困难公司,追加缴纳、延期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已经从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保证事业顺利进行,还设定了调整“日程”。
根据成都的要求,各部门应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工作大致在7月30日前完成。 东莞表示,如果缴纳机构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将从8月开始强制执行。 福建省设置的核定期限是7月5日~8月5日。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营困难公司可以享受相应的“放宽”政策。 即通过相应的审查后,允许其追缴、拖欠公积金,各地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和审查条件。
重庆对生产经营困难公司的认定提出了两个条件:连续损失3年以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城市非私营企业岗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的。 或者停产,并且连续发半年以上工资的。 大体上,保留每次都在一年以下。
广州提出,难以缴纳的机构可以根据现行规定申请降低或宽限缴纳比例(不到5% )。 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宽限期。 (种卿)
标题:“多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落实缴存比例“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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