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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提高高校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职称(职务)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 据《意见》首要起草者、教育部教师从业司师德管理处处长黄小华介绍,依据《意见》,要加强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力度,高校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黄小华表示,师德是教书育人的主要职责,所以首先强调要严把教师选聘考核的师德观,加大对师德考核的力度。 《意见》确定,把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确定教授、副教授等各类教师承担本专科生课程、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并且,提高高校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职称(职务)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 黄小华表示,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这次《意见》把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从业作为要点,首要是扭转部分学校、部分教师过度重视科研、对教学重视不够的现象。 此外,为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鼓励潜心研究、长时间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意见》中规定,教师科研评价周期大体上上不少于3年;科研团队考核评价周期大体上上不少于5年。统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根据绩效情况,可以减少、减免考核,适当延长考核评价周期。(根据教育部网站)
标题:“教育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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