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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免费水果和名单欺诈
风马牛看起来不相容
一条撒谎的新“路”
浙江慈溪的陈先生(假名)
我最近遇到了这样的“局”。
损失三万
今年2月的一天,陈先生在WeChat的力矩上看到了“扫描,免费收玫瑰”的广告。 她用广告二维码把“商家”添加到朋友身上,根据“商家”的要求,填写自己的名字、电话、送货地址,然后把海报转发给自己的朋友圈。
陈先生很快被“商家”拉入微信群。 小组里没有人献玫瑰,反而在讨论书信的事。 看了聊天中相继出现的“赚了”“赚了”等新闻,小陈有点心动了。
接待员小组表示,刷子是自主的行为,不会影响免费玫瑰衣领。
于是小陈对照教学录像,开始操作充值、利润、实现等步骤,赚了小钱后,小陈开始尝试列出大金额。
直到有一次本金和佣金迟迟不能收款。 我问了接待员,找到了继续给陈先生留言的借口。 另一方面,我注意到所谓的免费玫瑰迟迟没有出现,被骗的陈先生报警了。
警察经过搜查,宣布了隐藏在这个“免费送玫瑰”背后的、横跨三省的微信“吸粉”、网站“吸钱”诈骗集团。 与普通的票据诈骗不同,这个诈骗引起了“入局”的是“免费领取水果”的噱头。
据警方调查,这个过程由重庆“吸粉”集团全面负责,通过“免费领取石榴”聚集人员,分组后,将微信集团转售给福建“发票”集团实施诈骗,“洗钱” 根据警察的初步验证,这个诈骗集团的涉案金额达到了3800万元。
“吸粉”组的负责人是田某,28岁,重庆人。 年11月左右在重庆开设了科技企业,和表哥陈某一起做了“吸粉”的生意。
田某负责与需要“吸粉”的顾客对接,企业的顾客支持通过进入稍大的集团发送免费福利广告,在添加企业具有不特定顾客扫描码的微信号后,将这些顾客作为顾客设立的微信号
每拉一个组,田某等人就能得到80元到90元的利润。 顾客买团体是为了违法事件,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但是有着幸运的心理,他们保持着和对方的合作。
到事件发生为止,田某等人获得了130余万元的非法利益。
法院经过审理
田某被告、陈某被告等10人知道别人在利用新闻网络实施犯罪,依然积极提供援助,情节严重,其行为都构成了支持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的罪。
最终田某被告、陈某被告等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不等刑罚,被罚款16万至7000元。 没收犯罪使用工具的被搜查涉案资金66万元支付国库。 剩余是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名单”“洗钱”组的成员正在另一个案件中处理。
法条索引
支持新闻网络犯罪的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新闻网络实施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处罚罚款。
(一)设立实施欺诈、传授犯罪行为、创建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信集团的;
(二)发表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新闻的。
(三)为实施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发表新闻的。
公司犯前款罪的,对公司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且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的沉重规定处罚有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的两个人利用新闻网络实施犯罪,为该犯罪提供网络访问、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援助
公司犯前款罪的,对公司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且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的沉重规定处罚有罪。
像本案这样,除了为犯罪者直接“引流”的目标群体以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销售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借给别人等行为,也有可能触犯这个罪行。
法官会注意的
警惕“免费”一词,不要随便扫码增加陌生人,也不要参加陌生微信群。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稳定赚钱不吃亏”、“低价高收益”等推广标语。 不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发现不幸被骗了,就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提供消息,维护自己的权益。
资料来源:中国警察网
标题:热门:“扫一扫免费领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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