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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在高铁上换车的话被拒绝了
我该怎么办?
害羞生气吗?
你直接接受吗?
结果,让座不是本分,是人情。
但是,还是有人选择了……
⊿
12月5日,网上有视频刷子屏幕。
视频中男人狂妄地对邻座说。
"我的身份比你高得多. "
"如果你在我单位早就开你了. "
12月5日,安徽阜阳
网民的爆料在阜阳西到合肥南高铁。
一名男性想给手机充电,要求女性让座。
女性不同意
女人说:
我坐在我的座位上,为什么不能坐?
你没有座位。 我可以让你坐。
你明明有座位,为什么我要让你? 男人说:
你表面上的说法是对的
你应该让我坐下来惊讶男人的话。
我比你身份高得多
你在我的工作单位。 我早就让你远离女人站了起来。
他依然继续批评女性。
这个人有什么素质?
其他乘客认为脾气暴躁有趣的网友们纷纷评论。
“查明身份”
铁路方面6日这样回答。
说服后,两人不再争吵,近年来,没有通报高铁和长途汽车等交通运输中的情况。
有时会出现“霸座”现象
那么,高铁偶然遇到了“霸座者”。
法典会告诉你怎么破吗?
法律文献
(滑动手指看细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八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旅客必须按照比较有效的票上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上车。 旅客持有无票乘车、超程乘车、越级乘车或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车票乘车时,必须补票费,承运人可以按规定加票费。 旅客不支付票价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旅客运输合同旅客丢失票的,丢失给承运人的,可以要求补充,承运人应当再次收取票价和其他不合理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八百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通知旅客安全运输应观察的几个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要积极合作。
检察官的解析
(滑动手指看细节)
与合同法相比,民法的目的是在旅客运输合同的票相关规定中,特别追加“座位号”这个关键词,限制日常生活中偶尔出现的“霸座”行为。
这个规定从无到有,从法律的立场定性地进行了占座行为。 即使劫持了别人的座位,无票乘车、越级乘车等行为也会损害其他旅客或承运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侵占别人座位时要返还座位,没有票或越过时要补充票价,赔偿承运人的损失。 当然,如果你多次重复“霸座”,情节严重,构成扰乱列车秩序,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待你的是罚款和行政拘留。
《民法典》确定旅客应该指定号码,从立法层面把这个问题写入合同约定,体现了法治精神,体现了诚信、友好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如果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直接找运输工具。 买了这个地方,运输机构有责任保障你可以坐这个地方。
“以善不以小,以恶不以小”的高铁是镜子,反映了各自的文明素质。 “霸座”不仅仅是不道德行为,而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应对“霸座”现象,确定“霸座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约行为”,细化旅客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让你合理地对“霸座者”说不!
指定座位,文明旅行
坚决对“霸座者”说“不”!
资料来源:齐鲁晚报,北晚新视觉,澎湃情报,微博评论
“豆汁”检查“主持源”
出品: ©; 西安新闻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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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比你身份高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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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我身份比你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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