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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眼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8月29日开始公开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16年8月29日
二、客户适用范围
持有以下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募基金的网上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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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的网上交易平台只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三.网上交易平台的业务范围
个人投资者通过我们的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开户、账户信息变更、认购、购买、赎回、交易取消、分红方式设置和变更、交易密码修改和查询。
四.网上交易平台的销售范围
在公司注册系统中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包括:浙商汇金转型成长(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爱基、净值、信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爱基、净值、信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巨力一年期定期公开发行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来发行和
V.重要提示
1.交易日受理交易申请(认购除外)的截止时间为交易日15: 00。投资者在交易日或之后的交易申请(认购除外)将被视为在交易日+1的申请。投资者在T日17: 00或之后的认购申请将被视为T+1工作日的申请。业务受理程序及事项请参见网上交易页面。
2.投资者认购/购买基金份额时,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金额并全额支付。在基金开通期间,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的首次认购/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认购费)。额外认购/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认购费);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按份额申请,最低赎回份额为100,最低账面份额为100。
3.在线交易平台接受业务申请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成功,而仅仅意味着在线交易平台接受业务申请。申请成功以登记机关的确认结果为准。
4.本公告仅说明我行网上交易平台开通的相关事宜和规定。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的详情,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w.stocker.com.cn)或使用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95345)了解我们公司的详情及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六.风险警告
本公司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和净值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的开放式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标题:关于公募基金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