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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日期:2016年8月29日

1个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署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8月22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资性创业板市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合同》,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的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的正文。如果投资者想了解详情,他们应该阅读半年度报告的主体部分。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信息

2.2基金产品描述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法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2)当期已实现收入是指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当期利润为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3)期末可供分配的基金份额利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可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则期末可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的变化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

4.1.1基金经理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荣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简媜计字[2001]8号文件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亿元。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基金有45只:一只封闭式基金,即融通同安封闭式基金;44只开放式基金,即荣通新蓝筹股(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债券基金、荣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荣通蓝筹股成长(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产业繁荣(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巨超100指数基金(lof)、信息股权基金、荣通领先成长(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内需驱动(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 荣通四季田丽债券基金、荣通创业板指数基金、荣通医疗保健混合基金、荣通田丽定期公开债券基金、荣通丰利二次法(qdii-fof)基金、荣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荣通S&P中国可转换债券(Aiji、净值、信息)指数增持基金、荣通同泰保本混合基金、荣通同泽(Aiji、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同富分级债券基金、荣通童渊短期债券基金、荣通同瑞债券基金、荣通岳跃田丽 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转型三力(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网络媒体(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新区新经济(新。 信息)混合基金、荣通新能源(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军工评级(爱基、净值、信息)指数基金、荣通农业(爱基、净值、信息)评级指数基金、荣通跨境成长(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信息)混合基金、荣通中国风一号(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通通英宝本(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基金、荣通增誉债券(爱基、净值、信息) 荣通债券基金、荣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和荣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属于荣通同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此外,公司还开展了具体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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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及助理基金经理介绍

注:1 .这里的任命日期和离职日期是指公司决定的生效日期,第一任基金经理,任命日期是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2.证券业的含义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4.3报告期内经理对公平交易的特别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确保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绩效评估等方面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基金经理分析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和5日内)的交易价差,发现同一方向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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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和量化风险管理措施,努力将基金净增长率与业绩基准的日平均偏差控制在0.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基金整体投资业绩超过创业板指数。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增长率为-16.06%,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为-14.21%。

4.5经理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和行业趋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尚未消除,但在稳定增长的支撑下,失速下滑的风险有所降低。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政策在改革和转型中有序推进,特别是在供应方改革中。同时,创新仍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新兴产业(爱基、净值、信息)仍是未来中国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海外风险因素将继续出现。考虑到美联储的加息行为是市场的反射性行为,以及当前的全球经济,包括美国自身的经济繁荣疲软,其加息行为的影响太大、太复杂。因此,在经济和政策前景不明朗之前,市场对加息路径及其可能性的预期将会重复。此外,英国退出欧盟的中长期影响难以预测。总体而言,当前国内经济和政策因素正在逐步趋于稳定,而美联储加息等海外风险因素将加大干预力度。考虑到全球经济面临的困难和中国经济自身的下行压力,我们应该警惕中长期宽松政策带来的通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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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随着美元利率上调的预期变化、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稳定增长政策的变化,市场将会重现。然而,在货币宽松的方向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市场的主题和热点将继续出现。在频繁转换的情况下,结构性市场仍可继续:在供应方改革和稳定增长政策的推动下,基础设施等传统周期性行业将受益;其次,中长期潜在的通胀风险也将提升传统消费部门和资源产品的投资价值;此外,创新和新兴增长的步伐没有停止。随着政策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和绩效提升的推进,新能源、云计算、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军事电子领域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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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报告期内经理对基金估值程序及其他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荣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成立了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结算部、固定收益部、国际业务部和监管审计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有效结合了咨询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咨询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少或避免了估值偏差的发生。估价委员会相关成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估价委员会成员不包括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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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估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人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受到影响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应用。估价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当采用新的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基金应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研究部负责定期评估经济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证券发行人是否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评估政策和程序;金融工程小组负责研究估价方法、计算和审查价格;登记结算部进行具体的估价核算,计算资金的每日净值;每天收集整理基金投资品种和基金会计估值方法法律法规的公开信息,供估值委员会参考;监督审计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基金经理没有参与估值决定,参与估值过程的各方之间没有重大利益冲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外部估价和定价服务机构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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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报告期经理对基金利润分配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8日实施利润分配,并于2016年2月24日根据可分配收入每10只基金份额分配0.50元现金股利。

4.8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预警情况的说明

没有。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合规与诚信声明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托管创业板指数增强的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全面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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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托管人对合规性和可信赖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融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运作、基金净资产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等问题上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害,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均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融资性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额为17,495,990.25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托管人对荣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编制和披露的荣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业绩、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检查,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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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资性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97元,基金份额总额为387,835,297.46元。

6.2损益表

会计主体:融资性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基金净值)

会计主体:融资性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的财务报表由以下负责人签字:

_ _ _ _ _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阎锡联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刘美丽_ _ _ _ _ _ _ _ _ _ _。

基金管理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6.4声明的注释

6.4.1本报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新年度报告的一致性说明

基金在报告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新年度报告一致。

6.4.1.1纠错说明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养恤基金没有重大会计错误和更正的数额。

6.4.2关联方之间的关系

6.4.2.1报告期内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益发生变化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基金有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益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2.2报告期内与基金有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在正常业务范围内达成的。

6.4.3报告期及上一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交易

6.4.3.1通过关联方营销单位的交易

6.4.3.1.1股票交易

在此期间和去年的可比期间,基金没有通过关联方营销单位进行股票交易。

6.4.3.1.2权证交易

在此期间和去年的可比期间,基金没有通过关联方营销单位进行权证交易。

6.4.3.1.3应付关联方的佣金

在此期间和去年的可比期间,基金没有通过关联方营销部门进行交易。

6.4.3.2关联方报酬

6.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的报酬,按前一日净资产值的1.00%年率计提,每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每日经理报酬=前一天净资产值×1.00%/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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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根据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基金销售机构因客户服务和销售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收取,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收取的费用项目。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6.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给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净资产值的0.20%的年利率计提,按日累计至每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每日托管费=前一天净资产值×0.20%/当年天数。

6.4.3.3在银行间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包括回购)交易

报告期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未在银行间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包括回购)。

6.4.3.4关联方对基金的投资

6.4.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在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6.4.3.4.2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关联方对基金的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未持有基金份额。

6.4.3.5关联方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3.6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了关联方的证券承销

1.在报告期内及上一年可比期间,基金公司在承销期内未购买作为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控股股东承销的证券;

2.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和去年同期的承销期内,基金没有购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主要股东(非控股)承销的证券。

6.4.3.7其他关联方交易说明

本基金没有其他关联方交易的说明。

6.4.4期末(2016年6月30日)基金持有的限制流通证券

由于认购新的/额外的证券,6.4.4.1在期末持有的限制流通的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基金可以使用以基金名义开立的股票账户在线或离线购买新股。其中,根据基金公司与上市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的规定,基金公司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作为个人投资者,基金参与已配售新股的网上认购,从新股配售日至新股上市日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以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票自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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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受限股票,如6.4.4.2在期末持有的临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上述因已宣布重大事件的重大影响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已宣布重大事件的重大影响消除后恢复交易。

6.4.4.3终结债券是在回购交易中用作抵押品的债券

6.4.4.3.1正在回购银行间市场的债券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任何债券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抵押品。

6.4.4.3.2正在回购交易所市场债券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任何债券作为在外汇市场回购债券的抵押品。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最终基金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7.2.1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国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

7.2.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国内股票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

7.3按照期末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根据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价值的比例,最终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在报告期末投资的所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ond)公布的年度报告文本。

7.3.2根据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价值的比例,期末活跃投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7.4报告期内股票组合的重大变化

7.4.1累计购买金额超过初始基金净资产值2%或前20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买入金额”指买入股票的交易金额,即交易单价乘以交易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成本。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过初始基金净资产值2%的前20只股票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卖出金额”指卖出股票的交易金额,即交易单价乘以交易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成本。

7.4.3购买股票的总成本和出售股票的总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交易)总成本”和“卖出股票(交易)总收益”按交易单价乘以交易数量填写,不考虑相关交易成本。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7.6按期末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7.7按照期末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7.9按照期末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认股权证。

7.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

7.10.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的说明

7.11.1当前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2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7.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人未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不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池。

7.12.3期末其他资产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在转换期内没有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限制流通的说明

7.12.5.1最终指数十大投资股票限制流通解读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指数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流通限制。

7.12.5.2期末积极投资的前五只股票的流通限制说明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数量和结构

共享单位:份

8.2基金管理人的员工在期末持有基金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员工持有开放式基金的总份额范围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10重大事件的披露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专项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2.2基金托管人专项基金托管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变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的投资战略没有改变。

10.5审计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检查或处罚等。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审计或处罚。

10.7基金租赁证券公司营销单元相关信息

10.7.1基金租赁证券公司股票投资和佣金支付的营销单位

金额单位:人民币

注:1 .本基金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代表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标准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资金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表明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三)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五)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信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代理证券交易的需要,能够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六)研究实力雄厚,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业研究人员,能够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趋势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专业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具体要求提供专业研究报告。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代表公司管理的基金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评估经纪服务;

(2)拟定租赁对象。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研究部门将拟定替代经纪人;

(3)报批。研究部将提出的租赁对象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签订合同。经批准后,根据公司的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某些经纪人签订合同。

3.营销部门的变化

基金的营销单位没有变化。

10.7.2基金租赁证券公司其他证券投资的营销单位

报告期内,基金未聘请证券公司营销部门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荣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标题: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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