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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10:00举行
地点:深圳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交流投票相结合
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2016年8月1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董事张赟女士因出国不能出席董事会;董事许、何帆、独立董事通信出席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树志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上的讨论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性,及时开展相关业务,提高公司整体绩效水平,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吴白授信额度。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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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具体的信贷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信贷形式和用途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的最终法律文件为准。
二.该信用额度的授权
同时,请求本次会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树志或委托人姜红代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宣布。
深圳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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