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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河南华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闵群女士、副总经理李世良先生、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关于拟减持股份的通知。2016年8月23日,闵群女士和李世良先生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了10万股本公司股份和9.365万股本公司非限制性股份。2016年8月22日,杨志明先生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112,500股本公司无限制股份。详情如下: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会主席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股东减少

1.股东持股减少

注:平均降价价格和降价比例四舍五入。

2.此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股本总额的比例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解释

1.截至2015年底,闵群女士、李世良先生和杨志明先生分别持有406,166股、375,000股和450,000股。自2015年末至本次股份变动,闵群女士、李世良先生、杨志明先生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动。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会主席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本次减持前,闵群女士、李世良先生和杨志明先生持有的股份均为本公司股票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25%。上述降价行为不违反本规定。

4.闵群女士、李世良先生和杨志明先生的减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和短期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会主席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供参考的文件

1.闵群女士关于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2.李世良先生关于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3.杨志明先生关于减少公司股票的计划。

特此宣布

河南华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会主席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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