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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成都新竹路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竹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新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竹投资”)的股份减持方案通知及其一致行动。新金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减少股东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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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金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金新联”)作为控股股东新竹投资的一致行动,目前持有公司90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目前没有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日,新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聚英科技和新金新联共持有公司股份184,866,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为新竹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新竹投资等财务安排支付其收购公司资产的费用;投资新建筑和新项目。
2.减少时间:自2016年8月26日起6个月内。
3.减持数量及比例:新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其中:新竹投资拟减持股份不超过539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5%),聚英科技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60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
4.减少方法: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法。
三.其他事项
1.拟减持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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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投资和聚英科技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本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方案实施后,新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聚英科技和新金新联共持有本公司不少于114,866,463股股份(减持方案中如有股份发行、资本公积转股本等变动,应作相应处理),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80%以上。
3.新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聚英科技和新金新联,对公司资金没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对其违规行为没有担保。在过去12个月中,该公司没有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知情批评,该公司的股票也没有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
4.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5.本次减持方案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没有负面影响。
6.本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供参考的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通知。
成都新竹路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