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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北京东方宇宏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被质押和释放。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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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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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的累计质押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260,514,3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公司累计质押股份60,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占其所持股份的23.25%。
二.供参考的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详情
特此宣布
北京东方宇宏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