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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售股首个解禁期的绩效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向1363名激励对象发放了11,398,950股未解禁的限售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解禁”)。回购价格为每股4.272元(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次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1363个激励对象。由于激励对象较多,公司根据数据准备情况,采用批量方式取消本次股票回购。本次实际回购取消的640个激励对象中,已授予5,657,250只限制性股票。根据数据准备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办理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手续。

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邓忠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0701265)。2016年8月17日,上述5,657,250股限制性股票被转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中的5,657,250股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被注销。

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616514元、560元变更为7610857元、31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结构调整如下:

特此宣布。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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