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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基本情况

1、签订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10日,深圳市建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或“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协议另一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注册编号:44030110296394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甲座

负责人:王业

主要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和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现和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支付和保险代理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和售汇;总行授权的外汇交易;信用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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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署协议后已经履行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6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公司与建行没有任何关系,此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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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建立全面的财务伙伴关系。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在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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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业务

乙方有意给予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以满足甲方的融资需求。在监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乙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及其下属企业优惠条件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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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创新金融服务、资金结算服务、直接投资、股权并购、私募等投资银行服务、现金管理合作、企业年金业务、项目成本、财务顾问及其他咨询服务、工资发放、员工个人贷款及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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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可以享受各种金融服务,有利于降低财务和运营成本,拓展融资渠道,以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促进银企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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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警告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合作应签订具体业务合同,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内容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署或执行的具体合同,如果符合相关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五、参考文件

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宣布

深圳市建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标题: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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