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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10日公布的数据,作为资源税综合改革后的第一个征收期,8月份共有62479名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20.65亿元,其中124个从价税项目收入17.3亿元,占84%,5个从价税项目收入3.35亿元,占16%。根据改革前的政策,申请的资源税费为26.19亿元,抵消了税费,总体减负5.54亿元,减幅为21.14%。作为第一个水资源税试点省份,河北省共有7809名用水户申报缴纳了1.22亿元资源税。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作为继营改增试点后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今年7月1日以来,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了收费基金,同时突破了目前只征收矿产品和食盐的限制,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资源税的全面改革就是要改革所有129个在早期阶段没有从价计征的税种。其中,实行从价征缴的有124个税目,实行从价征缴并继续定量征收的只有5个税目,主要是砂岩和粘土,税源分散,计税价值难以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务司负责人表示,从第一个征收期的纳税情况来看,重点税目和重点企业的税负普遍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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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个重点税目看,第一个征收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盐等10个税目的税负下降,幅度从5%到48%不等;铜的负担基本上是平的;考虑到保护战略资源,石墨公司增加了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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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130家重点企业的典型调查来看,综合改革后资源税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资源税7.16%的负担率低2.28个百分点,下降了31.8%。其中,112家企业减负或持平,共减负8900万元;18家企业负担略有增加,共增加395万元;增减相抵,净减少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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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矿山价格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资源税从价改革减轻了大多数企业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矿业企业和矿业协会普遍支持综合改革,甚至税负不断上升的石墨企业也理解保护战略资源的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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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以清理费、立税和从价税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综合改革,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以及产业结构的升级,带来了机制和观念的深刻变革,节约资源成为企业的共同追求。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根据这次改革新制定的优惠政策,在第一个征收期,国家对符合资源节约和利用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2006万元。”据财产和行为税务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这项改革对开采困难、成本高、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枯竭期的合格矿山、充填开采的矿产资源和综合利用。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在这次改革中,首次亮相的水资源税尤其引人注目。在第一个征收期,河北省的水资源税收收入为1.22亿元,应税取水为1.34亿立方米。“改革前后水资源税费负担总体变化为三增三级,总体上符合政策设计初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首席经济学家朱庆余表示,“三增”意味着开采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过度开采地区企业税负增加,特殊行业税负增加;“三级”是指居民生活用水负担相等,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相等,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首月减负5.54亿元

水资源税对抑制地下水过度开采的调节作用初步显现。与河北省近三年的水资源费月平均收入相比,第一个征收期的水资源税收入增加了5600万元,增幅为86%。改革后,平均每立方米水资源税为地表水0.3元,地下水1.23元,地下水4.1倍。这两种税的差别明显大于改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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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三友集团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及时调整了用水结构,改造后地下水与地表水的量比从6.4调整到1.9。宣钢目前正在制定计划,将城市中水作为生产用水进行处理,以替代地下水,不断降低总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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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实施资源税综合改革的各项措施,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合作,对重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不断扩大改革效果,推动资源产业(爱心基地、净值、信息)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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