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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高正透露,文化部正在认真分析研究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并正在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数字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引领新供给和新消费快速增长的新型文化形态,呈现出数字化生产、网络传播和消费信息化的特征。数字文化产业是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鲜明的创意性、引领性、低耗性和可持续性特征,具有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的独特功能。大力发展和壮大数字文化产业,是在文化产业领域践行新发展观、推进供给方结构改革、培育新供给和新动力(爱基、净值、信息)形成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文化消费模式日益数字化、网络化的形势下,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文化产业供给水平,改善供给结构,促进文化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促进文化与国民经济的融合,促进“文化加”。发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我们的目标是培育一批社会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国际竞争力强的数字文化龙头企业,以及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构建传播便捷、覆盖面广的数字文化传播体系。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设备、数字艺术展示等重点领域实力明显增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体系完善,产业支撑平台更加成熟,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文化领先、技术先进、要素齐全、链条完整、结构合理、效益良好、消费活跃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满足人们对数字文化高质量、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提升中国文化在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的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为7.1亿,中国互联网普及率(爱记、净值、信息)达到51.7%,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6.56亿,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保持快速增长。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催生了数字文化产业的新形式和新模式。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迅速,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成为目前大众文化消费的主要产品。
标题:文化部:正研究起草数字文化产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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