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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新形势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面的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体制改革”。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一是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基础工作,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第二,支持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截至2015年底,已登记注册耕地4.7亿亩,完成土地流转4.4亿亩;现有种植面积50多亩的专业农户300多万户,200多亩的家庭农场87万个,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48万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万个。随着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信贷需求无论从总体规模还是个体规模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信贷产品及其风险控制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必须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三是服务城镇化和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从农民到公民的转变正在加快,需要金融机构在商业和消费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同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第一、二、三产业的整合发展、农村产业链的延伸和价值链的升级也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是提供综合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共同发展,这是其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在于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农业风险,提高市场议价能力。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技术咨询、市场开发、品牌建设、加工销售等方面为“三农”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面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框架的顶层设计,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创新支农机制,构建高效、稳定、动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近十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模式创新、服务体系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服务机制、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等方面都不适应当前新的要求和任务。面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新形势和新服务需求,特别是随着大中型银行拓展农村的力度加大,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利差收窄和客户流失的压力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加快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为“三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一是创新支农服务模式,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只有培养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贴近“三农”需求的配套服务,才能形成良性增长、诚信的客户群体和比较优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通过向农民提供小额信贷、农业技术和农产品营销等综合服务,更好地适应农民需求的升级。要充分发挥省级协会的组织优势,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宗旨意识,积极整合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等人才、渠道和资源,推动基层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使支农服务更加落地生根。同时,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充分发挥这三个合作组织在资源整合、信用信息获取和债务管理处置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二是探索有效的风险控制模式,防范金融风险。由于农业的固有弱点,很难控制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特别是在经济低迷时期,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偿付能力下降,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恶化。截至2015年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为4.3%,远高于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1.7%。如何更有效地识别客户的还款能力,从源头上降低信贷风险,是中小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全面实施小额信贷技术、“三农”支持政策、专业服务、跨行业协作等创新,将有助于改变依赖抵押担保的传统风险控制模式,取得更好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三,深化改革,提高效率,妥善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推进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但也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了竞争压力。数据显示,利率市场化后,发达国家的小银行数量有明显减少的趋势。原因是小银行难以通过规模分担信息化建设等刚性成本,同时小银行在利率定价上被大银行所主导,难以缓解利差收窄带来的压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明显处于劣势,主要是因为它们依赖存贷款业务,面对单一客户,定价能力差。为了提高定价能力和成本效率,有必要及时调整利润模型。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内部整合和组织结构调整,加快流程转型,改革不适应新形势的体制机制,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四,推进协同创新,整合提升价值链。面对农民需求升级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新形势,农村信用社等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应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因此,要加强各方的分工与合作,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支农服务。通过共享资源、连接业务、共享或对冲风险来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
目前,中国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跨行业、跨部门的合作。比如,基层政府为中低收入农民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参与贷后管理,帮助农民脱贫;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银行、农民合作社等组织之间的合作,如“期货+农民合作社”、“期货+保险”、“流通企业+农民”等。从未来发展来看,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一体化的趋势需要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产品,涉及信贷、保险、期货、证券、金融租赁、商业保理等多个方面;另一方面,要沿着农村产业链提供配套服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农村旅游等业务,向价值链高端拓展。这些都要求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与相关行业的服务主体合作,共同提供服务。这些做法值得关注,我们应该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政策,推动跨行业、跨部门协作的深化。
第五,加强金融技术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直播技术。“互联网+”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并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技术可以从三个方面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支持:一是扩大业务覆盖面,促进服务创新,增加业务收入;第二,通过电子替代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业务效率;第三,通过量化模型和大数据技术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需要金融技术及时跟进,发挥纽带、服务平台和管理决策支持功能,支持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改善服务、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标题:建设稳健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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