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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近日发布了《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6年版)。本次修订是国务院继2013年和2014年两次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加上前两次修订,中央政府批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幅已达到原总量的90%左右。
新华社记者安贞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6年版)。本次修订是国务院继2013年和2014年两次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加上前两次修订,中央政府批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幅已达到原总量的90%左右。
此次修改的主线仍然是撤诉和分权,最大的特点是更加注重撤诉诉讼的完整性。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说。
在此次目录修订中,取消和下放了17个审批权限,其中2个取消备案,15个下放给地方政府审批。对于其余已批准的项目,将来条件成熟时,将有进一步下放权力的余地。罗国三说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坚持缩小企业投资审批范围。对于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如果政府确实需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依法进行审查和检查,应当列出相关事项,尽量减少审批项目。
释放和管理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你更有效地管理它,更多的东西会被释放,只有你管理好它,你才能活着释放它。《目录》的这次修订更加注重促进分权后的配套体系建设:
加强政策条件的引导。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在投资活动中的规范导向作用。
加强事后监督。坚持“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注重发挥地方政府便捷的监管作用,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投资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实现协调监管。
防止地方分权政府的批准自由落体。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批准投资项目的统一目录,坚持分散程度与承担能力相匹配。原则上,区域内涉及重大规划布局和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不得下放至市政府,也不得下放至县级或县级以下政府审批。
撤销批准应在两个方向进行。下一步是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今后要加强事后监督,中间审批要进一步减少甚至取消。罗国三说道。
他指出,一方面,政府应努力做好详细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予以公布;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事后监督的主体责任,同时,针对事后监督后基层政府无法接管的问题,更加强调分权程度与承担能力的匹配。少量的审批权在中央政府一级,少量在市一级,大部分在省一级。
自促进权力下放以来的四年中,更加强调释放、管理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整体作用,这是不能有偏见的。最终目标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罗国三表示,今后工作的重点是将发布、管理和服务领域出台的所有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这些政策和措施必须有效。
此次修订强调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煤矿、传统燃料汽车等项目。事实证明,行政审批不能解决产能过剩等问题,监管不能靠审批,而要靠制定明确的规则、政府和市场两手抓、按规则监管。罗国三说道。(结束)
标题:中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4年削减约九成——《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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